民考汉、内地班、区内藏族

 

1、推荐对象

由教育部民族司下达招生计划的应届“民考汉、内地班、区内藏族”本科毕业生,具有特殊的学术专长和突出的培养潜质。

2、推荐条件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无未解除的违纪受处分记录,不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
  •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综合排名应在各学院公示专业综合排名前30%(含)。
  •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 定向培养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出具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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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拔程序

  • 学生报名: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民考汉、内地班、区内藏族”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 1),上报所在学院。
  • 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申请人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方面,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将被推荐学生的《申请表》、成绩单(1—6学期,加盖学院公章)、推荐学生专业排名证明(加盖公章)、学生所在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公示表(加盖公章,骑缝)、附加分相关证明(证明需加盖公章,具体附件应加盖公章)、其他相关材料及学院《2024 届“民考汉、内地班、区内藏族”本科毕业生推免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学生工作处。附加分计算办法按照所在学院制定并公示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
  • 审核公示: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审核结果及专业排名情况进行排序,按学校划拨名额,依据排名先后依次录取,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 学校审批:教务处将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获得资格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