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擎炬实践团
艺术保研
1、推荐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责任感强。
-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 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 代表学校至少参加一次市级(或以上)比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至少参加市级(或以上)演出两次。
- 艺术特长生要求在团时间三学年且日常表现优异;非艺术特长生要求在团时间累计至少两学年且日常表现优异。
- 成绩要求:推免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含),其中综合成绩排名以各学院公示的排名为准。
- 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合格。
2、推荐程序
- 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校团委青年文体活动指导中心(7斋学生活动中心223室),所有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
- 推荐担任学生辅导员和学校机关工作人员(校园文化艺术指导类)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并粘贴照片。
- 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 前六个学期的总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 附加分汇总表(附件2)及附加分证明材料。
- 资格审查:各学院对本学院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 考核:分为团内测评、个人考察①、个人考察②三个环节。
- 成绩评定:按照团内测评成绩40%、个人考察①成绩20%、个人考察②成绩40%,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 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用人计划和应聘者意向,进行择优录取,并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 推免核查: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及相关办法,实施公示、复试、体检、审核等推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