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专长推免
1、申请条件
- 我校由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注册在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记录,无未解除的违纪受处分记录,不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定向培养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出具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 有三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 专业综合排名前40%(含4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参照《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参加的学科、科技竞赛名录》执行),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际赛事参照执行);本科阶段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只认排名第一的作者)在SCI、EI、CSSCI期刊(不包括会议、增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 专业综合排名前50%(含5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体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赛道中,作为主力成员参赛且团队排名前3的成员获得特等奖、一等奖或金奖,并同时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 专业综合排名计算方法参照各学院普通类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排名计算方法执行。竞赛奖项须代表北京科技大学获得,论文作者所属单位须为北京科技大学,竞赛奖项与论文均须在本科阶段获得。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作为推荐条件,不纳入个人考核,仅作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及相关要求
- 三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信(三名老师在同一封推荐信上签字,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学术专长相关证明。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中文期刊须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及全文复印件,外文期刊须提供WOS入藏号或EI检索号。暂未见刊或正式检索的,须同时提供:接收证明或proof、在线发表证明(论文网址或Doi号)及刊源证明(学校图书馆可开具)。以上均不包含期刊的增刊,不包含会议论文。有竞赛获奖的,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主力成员证明》,写明作为团队主力成员参加的比赛名称、所获奖项,并由竞赛指导教师签字、竞赛组织部门或竞赛组织学院盖章。
- 申请人的直系亲属以及非直系亲属中如有在校工作的情况,须提交在校工作的人员名单(纸质版),含姓名、职务、学院(单位)、亲属关系,须申请人签字,与纸质版材料一同提交。
3、个人考核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者进行个人考核。考核共分为4项,包含了学习成绩(40%)、代表成果(40%)、面试答辩(20%)及附加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学习成绩:根据学生6个学期的加权平均分计算(不含附加分),计算方式如下:(1-学生加权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100。在计算排名时,专业总人数须包含少数民族学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学生。
- 代表成果:由学生自主选择一项代表成果进行申报并计算分数,竞赛获奖计算方式为:竞赛基础分*获奖等级分*个人排序分。
- 面试答辩:成立专家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答辩环节包含PPT陈述(按抽签顺序进行介绍,3分钟)与专家提问,PPT陈述主要是介绍个人情况与学术作品情况,重点针对代表成果进行介绍,专家依据答辩情况给出分数。
- 附加分:附加分针对除代表成果外的其他竞赛获奖或论文,上限为3分,单项竞赛或论文最高为1.5分,计算方式、范围和要求参照“代表成果”部分进行计算,在得分的基础上乘以1.5%。
- 公示:按科技保研名额150%的比例对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人放弃,按顺序进行递补。